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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拍卖 首推“赝品召回”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13:41 法制晚报

  艺术品拍卖 首推“赝品召回”制

  业内人士认为是商家炒作 并称该制度操作有难度

  本报讯 (记者 张鑫)今日上午,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举行的2006春大型书画艺术品拍卖活动,在京城首次推出了“赝品召回”制。

  该制度规定,确认赝品需要三个条件,即当地文物部门(省、直辖市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赝品,并出具鉴定证明;由两位国家文物鉴定委员同时认定拍品为赝品;现代书画作品的作者或其经过授权的直系亲属认定为赝品。这三个条件其中一项成立,拍品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都将无偿退货。

  “设立这个制度主要是为了使刚刚入行的收藏者也能买到货真价实的东西。”北京九歌国际拍卖公司的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悉,近年来大量小拍卖公司雨后春笋般地“滋生”,艺术品拍卖市场上随即出现大量赝品。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业界声音

  制度不错操作难

  拍卖赝品将被召回,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商家的自我炒作。持这种观点的业内人士均认为,该制度听起虽然不错,但是该公司要求的三个条件,让收藏者操作起来很困难。

  “能不能找到人,找到后鉴定花多少时间、多少钱等等都是问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拍卖师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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