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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报“自住房”将影响诚信记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11:15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房贷新政颁布后,央行有关负责人5月31日表示,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时应如实申报所购房屋的用途,任何不实信息都将影响借款人的诚信记录。

  从6月1日起,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高。此次房贷新政并非一刀切提高到3成首付,对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而且是自住房的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执行2成。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抑制投机行为,控制需求与房价的不合理上升,商业银行的住房信贷必须坚持以“自住房为主”这条原则。需要强调的是,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时应如实申报所购房屋的用途,不得将非自住房申报为自住房;商业银行应按有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借款人应增强诚信意识,任何不实信息都将影响借款人的诚信记录,希望借款人认真对待,诚实申报。


 记者 赵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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