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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贷首付平均超四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9:24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春艳)央行昨天披露,根据对10大房地产市场的抽样调查,全部住房贷款的平均首付比例为37%,其中南京、上海两地的首付比例均超过40%。

  同时,上海居民家庭的偿债能力也处于正常水平。调查显示,10个城市平均月供收入比(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之比)为35%,平均债务率(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之比)为38%。上海市民中的这两项数据达到45%和50%,在十大城市中位于首位,但低于
银监会规定的50%和55%的水平。

  调查还显示,目前大多数借款人还款习惯良好,81%的被调查者没有延期还款行为,而35%的被调查者提前还款。

  本报讯(记者 陈春艳)央行昨天披露,根据对10大

房地产市场的抽样调查,全部住房贷款的平均首付比例为37%,其中南京、上海两地的首付比例均超过40%。

  同时,上海居民家庭的偿债能力也处于正常水平。调查显示,10个城市平均月供收入比(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之比)为35%,平均债务率(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之比)为38%。上海市民中的这两项数据达到45%和50%,在十大城市中位于首位,但低于

银监会规定的50%和55%的水平。

  调查还显示,目前大多数借款人还款习惯良好,81%的被调查者没有延期还款行为,而35%的被调查者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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