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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新措施整治医药市场 大医院加药价不能超15%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9:21 金羊网-新快报

  国家八部门联合出台八项措施进一步治理整顿医药市场

  新快报讯(记者黄海昀实习生江萍)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今后将严格控制在15%以内。昨天,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八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提出了八项治理整顿措施。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整顿医药市场价格秩序,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近年来,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医药市场面临的矛盾仍很突出,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国家发改委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八项具体措施,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进一步加强监管、整顿秩序、规范行为,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据悉,

国家发改委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八部门提出的有关意见精神,具体措施将陆续出台。这位负责人强调,整顿医药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医药购销行为,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部门协调、齐抓共管,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在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的同时,必须加快推进体制和机制改革。

  据悉,如此多的部门联手重权整顿医药市场,这在国内还是头一次。针对八项治理整顿措施,记者昨天采访了部分医药界人士。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朱长浩表示,虽然之前也有要求

医院的加价率为15%,但实际上许多医院都超过,有的甚至高达40%,县级以上的药品价格虚高太多。所以出台这个措施十分必要。

  另外,朱长浩说,“在零售外包上装上表示建议零售价”也是国际通例,中国的这项建议是与国际接轨的。他建议,对于像“齐二药”这样的制假不仅要“曝光”,而且还要加大处罚力度。

  具体整顿措施

  ●改进药品定价方式,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从出厂环节核定价格;

  ●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监管,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

  ●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

  ●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规范医院诊疗和用药行为,制定药品临床应用指南;

  ●强化

医疗保险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

  ●加强监督检查、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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