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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被物管协会"收编" "业委会联谊会"暂难合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9:1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姚泳湫

  近日,由于主管单位问题,目前已在广州不少小区业委会初具影响力的“广州业主委员会联谊会筹委会”(下简称“业委会联谊会”)谋求“合法身份”事宜再起风波。

  据悉,早前由物业管理协会组建的业委会专业委员会(下简称“专委会”)向“业
委会联谊会”伸出橄榄枝,希望将其工作人员纳入到物业管理协会中开展工作,并一同解决“业委会联谊会”久无合法身份的尴尬问题。不过,物业管理协会此次却是“热脸贴上冷屁股”,他们的“邀请”被“业委会联谊会”拒绝了。“业委会联谊会”有关负责人认为,业委会如果在物业管理协会之下做事情,是没有说服力的,也无法令业主信服。

  物业管理协会:“我们想将他们引导过来”

  5月中旬,物业管理协会向”业委会联谊会“正式发出“邀请函”。据物业管理协会“专委会”的姚小姐介绍,“业委会联谊会”已经筹备了很久,但合法身份至今仍没得到民政局的认可,但目前广州各小区对业委会的诉求很大,所以他们就想把“业委会联谊会”和里面有能力的工作人员引导过来,提供物业管理协会这个平台,让他们能更好地为小区业主服务。不过,物业管理协会的建议没有被“业委会联谊会”接纳。

  对此,姚小姐指出,作为社团这一类中介职能的机构,本来就要摆正“中间人”这一角色,目前业主一般都处于弱势地位,对小区事务处理的依赖性又强,“业委会联谊会”的出现很及时,但往往在处理问题时会过于迎合业主心态,令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因此,业委会的社团如有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将更好地开展,而且根据现行法规,“业委会联谊会”很难得到合法身份。

  “业委会联谊会”:我们和物管协会应该是平起平坐

  对于“业委会联谊会”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搭建平台,“业委会联谊会”也很同意这一点。但他们也表示,主管部门却决不能是物业管理协会。近日,“业委会联谊会”有关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向广州国土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发了一份函,这也是对物业管理协会“邀请函”的回应。包括“业委会联谊会”负责人孙威力等几位代表,在内文答应了成为“专委会”工作人员的邀请,但并没有提及“业委会联谊会”愿意归于物业管理协会“专委会”名下。

  而“业委会联谊会”另一负责人习建华说到,物业管理协会是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的社团,而业委会其中一个职能就是处理物管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如果业委会在物业管理协会名下工作,那是违背原则和程序的。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协会合作是应该的,但两者应该是平起平坐,业委会归物管协会管理的话,无法令业主信服,业委会的工作也没办法做好。

  认同房管局领导

  对于“业委会联谊会”主管部门,其负责人孙威力表示,“业委会的领导如果是房管局,我们当然没有意见。”而且,他也承认,“对业主大会的筹备、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无论是情感上还是具体操作上,我们几人都有一些优势和热情,在物业管理立法方面,还可以提出一些甚具操作性的建议。”所以,如有房管局的领导,加上专业人士的出谋划策,就能更快推动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和完善,这也是他们成立“业委会联谊会”的目的。不过,物管协会“专委会”的姚小姐就坚持,“既然目的是想为广大业主和业委会服务,其实在物管协会的平台下一样可以实现。”

  根据最新的协会成立规定,协会、商会必须是经济组织,而“业委会联谊会”似乎是暂不具备成为协会、商会的条件。而且,虽然目前“业委会联谊会”几乎每周都在各区的大型小区组织相关宣传活动,但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未取得合法身法、筹备期间的协会或商会,是不能组织公开活动的。看来,“业委会联谊会”能否“正名”,还是未知数。

  [相关链接]业委会专业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联谊会

  2005年3月份,业委会专业委员会由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专门指导广州小区业委会的成立和做好业委会与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三方的沟通工作。

  同月,由东悦居等多个小区业委会发起成立“广州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筹备组”(后改称为“业主委员会联谊会”),目的是帮助广州2000多个小区成立业委会,并引导业主理性

维权。目前已吸引了百多个小区有意参加,拥有13个固定工作人员。据了解,其成立的申请材料已被广州市民政局正式接收,但至今未有取得通过。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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