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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铺者要擦亮眼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8:1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返租模式是国内房地产业融资困境与民间投资热情空前高涨的双重压力下形成的一个阶段性产物。

  仔细推敲“售后返租”的运作流程,不难发现它对开发商而言,是相当于向广大中小投资者的一次再融资。且其融资成本明显较高,涉及面广。它固有的先天劣势对中小投资者权益存在不利之处。和房地产住宅购买一样,商业地产的投资也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在
这场信息不对称的博弈当中,中小投资者明显处于劣势。

  一般而言,开发商会在精明助手的协助下,设计有利于自已获利和免责的商业运营盈利模式。中小投资者在签订购买商铺合同时,就必须签署委托经营协议和租金回报协议,而返租方一般不会是开发商本身,而是开发商另外注册的公司。一旦商场经营不善,向经营商收取的租金不足以抵偿向小业主的返租,开发商如果无力或无心承担高额返租,所发生的这一切可能与开发商本身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中小投资者只能找没有实力的空头注册公司维权。

  对中小投资者而言,返租模式类似于一场赌博。虽然也有个别有实力有品牌的

开发商,凭借自身的公司信誉度,或通过自有物业的担保等措施,保证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所承诺的投资回报,但在目前信用体制相对不健全的条件下,返租模式下的中小投资者确确实实属于弱势群体。

  根据发达地区一些置业者的经验,投资者对商铺风险进行充分估量后再决定投资去向,不可盲目跟风。很多商铺项目“一铺养三代”的宣传是因为切中了一些消费者心理误区。事实上,商铺套牢比住宅更麻烦,租不出也无法自住,只能选择空置。有必要提醒个别开发商,如果立志于长期发展的话,应该明白如果经营管理不成功,返租中断,往往会对开发商的品牌、信誉造成致命性的打击,应减少整个模式的风险,保护博弈各方的长远利益。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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