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要求银行配合宏观调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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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3:10 中华工商时报 | |||||||||
坚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适时调整经营战略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在宁夏、甘肃、青海银监局调研时强调,当前银行业正处在宏观调控新的起点上,我国经济金融在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特点,值得密切关注。对此,国家已经或即将出台一些宏观调控措施。银行业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要紧密配合和支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坚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适时
刘明康表示,西部经济结构相对单一,信贷资金比较集中,银行业普遍追求大企业、大项目,潜在风险较大,既不利于银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不利于西部经济的有效增长。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小企业贷款创新、发展消费信贷和中间业务。发展小企业贷款,既可以有效解决就业、支持经济发展,还有利于分散和降低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切实抓好“六项机制”建设,特别是要建立单独的财务考核机制、科学的信贷决策机制、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系统的业务培训机制,切实把小企业贷款作为银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坚定不移地开展下去。 与此同时,刘明康还强调要继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改善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品种,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西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加大信贷有效投入,更好地支持西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在积极支持粮食生产的同时,努力把农村小企业贷款做好。政策性银行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不断创造农村经济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拓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以自然村为基础的农户联保贷款,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帮助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要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好农村信用社在支农中的主力军作用。 谈到充分发挥银行业监管在支持西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时,刘明康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正确对待产能过剩压缩问题,未雨绸缪,加强风险管理,防止不良贷款反弹。一方面,对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要积极开展银团贷款,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合力,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形成新的风险;另一方面,对限制类项目贷款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管理,密切关注风险变化,压缩不合理的贷款占用。 (1C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