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法酝酿赋予国资委股东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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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2:4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上海国资委一官员日前透露,《国有资产法》最快将在明年10月完成,今年就可以出草案初稿,该法可能赋予国资委股东权。依据该法,最后将形成中央、省级、地区级三级出资人代理制度。届时,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将以特殊民商法主体参与企业的监管,行使股东权,而非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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