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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增持邯钢股份:并购还是投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 10:01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杨崇伟

  G邯钢(600001)和邯钢JTB1最近股价走势异常凌厉,其原因主要是宝钢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不断增持G邯钢股票以致引发市场对钢铁板块的并购热情。

  “如果宝钢为取得邯钢的控制权而发生并购案例,邯钢正股和权证必然大幅上涨。
”5月29日在银河证券的一家营业厅里,一投资人颇为肯定地对记者说。

  并购还是投资?

  在证券市场上,并购属于极富想象力的概念,往往会带来股价水平的上涨。

  一段时期来,宝钢在股票、权证、转债等三个市场上出手增持G邯钢的相关品种,根据公开信息,广州证券研究所卢振宁研究员估算,如果全部行权,目前宝钢及一致行动人至少已掌控了2.5亿股G邯钢股票,占其总股本的百分之九以上。

  显然,宝钢的增持活动是有备而来。在一般投资人眼里,G宝钢收购G邯钢的意味可能更浓一些。

  “目前并不清楚宝钢的真实意图,宝钢一直持有我们公司的股票,不过由于比例较小,没有披露过多信息,只不过最近宝钢集团加大持股比例,才发布了有关信息。”5月30日,G邯钢证券办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时报。

  “截至目前,宝钢还没有收购(邯钢)的意图,购买邯钢的股票、转债、权证是处于投资的目的,属财务投资。”5月30日,G宝钢证券办的工作人员这样评价宝钢对邯钢的增持行为。

  

钢铁业的并购并非空穴来风。随着我国钢铁行业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力度,钢铁行业的并购一触即发。

  银河证券行业研究员田书华博士5月30日对中国经济时报说,对钢铁行业来说,国内产业政策是要提高集中度。我国钢铁企业众多,和国外一个国家只有几家钢铁企业形成鲜明对比,造成资源浪费、效率低下,钢铁企业扩大规模、重组并购是大势所趋。“你不做别人(国外钢铁企业)要做,国内钢铁企业及早并购可以防止外国企业来国内收购钢铁企业。”

  尽管G邯钢相关人士表示不清楚G宝钢的增持意图,但有业内人士分析,大型钢铁企业一般情况下联系比较紧密,像这样大规模的增持活动,双方的高层应该有过沟通。

  在田书华看来,G宝钢收购G邯钢的意图已经很明显,除了邯钢,宝钢在西北地区也有所动作。

  “今年3月底,宝钢和八一钢铁签署了《战略联盟协议》,不过我们现在主要在整合去年收购集团的资产。”G宝钢证券办的工作人员说。

  广州证券研究所卢振宁研究员分析,现在还不能完全肯定宝钢到底是收购还是投资。理论上讲,邯郸钢铁总股本为27.63亿,其中限售流通股为13.66亿,假如9.257亿份认购权证全部行权限售流通股将下降至4.4亿股,尽管邯钢集团随后在二级市场增持了3亿股,但显然实力机构可以通过购买权证到期行权的办法收购邯郸钢铁。虽然两家公司均未发表任何信息,但假如实现了并购,对宝钢来讲是有利的。

  “由于邯钢JTB1的行权价格比较低,只有2.8元,根据G邯钢的情况,行权时G邯钢的股票价格一般情况下会高于2.8元,到时候邯钢JTB1肯定会行权,说明G邯钢第一大股东邯钢集团并未刻意要固守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卢振宁说。

  邯钢权证暴涨有非理性成分?

  邯钢JTB1自今年4月7日上市后定价较低,经过十几个交易日的整理后甚至创下了0.661的低位,作为行权价为2.8元的认购权证,相比今年一季度G邯钢的净资产3.77元来说,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随后邯钢JTB1的走势迅速升温。5月22日,上证所公开信息显示,宝钢集团成为邯钢JTB1的超比例持有人,其持有的邯钢认购权证已达到或超过可流通数量的5%。5月23日,宝钢集团又与宝钢设备检测公司联袂上榜。5月26日,邯钢JTB1突破上扬,二者继续担纲邯钢JTB1的超比例持有人。

  业内人士预测,宝钢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邯钢JTB1数量至少在1亿份以上。由于宝钢的介入,邯钢JTB1在短时间内产生了巨大的波动空间。截至5月30日,邯钢JTB1最高价已达2.779元。

  5月26日,公开信息显示,邯钢JTB1交易中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上海陆家嘴东路证券营业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汾路营业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路证券营业部、国信证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商城路证券营业部成交量排名靠前。5月29日,成交量排名前五位成了清一色的地处上海的证券营业部,包括26日上榜的中金陆家嘴东路证券营业部、海通临汾路营业部、国泰君安商城路营业部。

  “以前邯钢JTB1在低位时,是有比较好的投资机会,但最近几天该权证暴涨炒做的因素较浓,经过大幅炒做,权证的泡沫已经很严重,不合理性地去买权证,倒不如在二级市场上买正股。”广州证券研究所卢振宁研究员告诉中国经济时报。

  适用新的收购办法

  5月22日,中国证监会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公司法》结合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收购的实践,对200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做了修订,下发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建设性意见或建议。由于征求时间截止到2006年5月31日,加上要适应国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和证券市场

股权分置改革后全流通的新局面,业内人士估计新的上市公司收购办法将会很快出台。

  本次修订工作遵循五个原则:一、体现鼓励上市公司收购的立法精神;二、在维护证券市场公平的基础上,提高市场效率;三、解决上市公司收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强化财务顾问对收购人事前把关、事后持续督导的作用;五、适应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上市公司股份全流通的新局面。

  其中令人关注的是新办法强调了财务顾问的作用,明确财务顾问在上市公司收购中的责任,对其如何履行持续督导责任作出明确要求,通过运用市场的力量加强对收购人的行为约束。

  “假定宝钢将来要采取收购活动的话,我们将严格按照新办法聘请财务顾问。”G宝钢证券办的工作人员说。

  在业界看来,目前G宝钢收购G邯钢的最大阻力在G邯钢现有大股东邯钢集团,有分析人士指出,为维护自己的控股地位,不排除邯钢会采取向大股东定向增发的方式稀释宝钢系的股权,从而牢牢掌握自己的控股地位。

  但这个担心或许是多余的,一个简单的道理是,一旦国家的产业政策已定,钢铁行业的重组并购活动就会如期展开,而重组并购后的钢铁行业应该是一个多赢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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