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我们在矿井下建个“避难所”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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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 07:42 经济参考报 | |||||||||
针对山西大同市左云“5·18”特大透水事故,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要求:一查事故瞒报问题;二查事故原因;三查非法、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者;四查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李毅中的“四查”显示了中央治理矿难的决心。 笔者以为,虽然李毅中的“四查”颇有威慑力,但仍属于事后措施,恐怕根治不了矿难发生。也许过不了多久,李局长又要怒发冲冠了。其实,事前的预防比事后措施更重要
前一段时间,澳大利亚发生了一次矿难,两个矿工的生命牵动了全澳大利亚人,结果他们在井下被困13天后被成功获救,原因是什么?因为在矿井千米深处有一个“二星级酒店”——一个长宽各1.2米的紧急避难所。另外一个例子就是今年1月发生在加拿大的一次矿难,该矿由于发生大火,70名矿工被困井下,万幸的是,由于矿井下早准备好许多紧急避难所,这些矿工们只需呆在避难所里就万事大吉了。这里有氧气、食物和水,至少可以维持36个小时。最后,六名救援人员从容不迫地把70名矿工全部救了上来。 体制上和文化上的因素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彻底改变的,但是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是可以在短期内解决的。为什么我们每一次矿难都会死这么多人?如果我们的矿井下也有个紧急避难所,再加上事故后全国人民为他们“提心吊胆”,以及全力救援,也许许多事故中矿工就只是在地下多住几个小时的“宾馆”而已,全国人民很快就可以松一口气。 为了我们兄弟姐妹的安全,我们也在矿井下建个紧急避难所吧! 叶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