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要求采取以股抵债等方式加快清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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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11:26 每日新报 | |||||||||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证监会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强调各上市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最切实可行的清欠方式,确保实现年内完成清欠任务的目标。对于结合股改解决占用问题的,采取以股抵债为主的有效方式,加快清欠进程。 《通知》强调,控股股东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现金清偿、红利抵债、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方式加快偿还速度。各上市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最切实可行的清欠方式。凡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结合股改,采取以股抵债为主的有效方式,加快清欠进程;已完成股改的公司,应立即采取以股抵债等方式,迅速解决占用问题。 为坚决遏制“前清后欠”,上市公司董事会要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上市公司应力争通过多样化的支付手段进行收购兼并实现整体上市,消除占用资金的根源。 <责任编辑:张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