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证监会要求加快清欠可用以股抵债等方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02:25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证监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上市公司选定最切实可行的方式,确保实现年内完成清欠任务的目标,对于结合股改解决占用问题的,采取以股抵债为主的有效方式,加快清欠进程。通知称,凡是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资金占用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清偿。确实不具备现金清偿能力的上市公司,要抓紧办理以股抵债。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