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物价局出台新规稳定房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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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 09:45 上海青年报 | |||||||||
新华社广州5月27日专电(高诒茜)广东省物价局26日向各级物价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房价管理,采取措施稳定住房价格。 广东省物价局要求,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商品房销售要明码标价。
广东省物价局强调,商品房销售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商品房销售点明示所有在售单元的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实用面积、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及优惠折扣率等。房地产开发企业面向部分购房人提供专门服务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在住房销售价格外明示,由购房人自愿选择,不得在售房时强行收取。禁止标价外随意加价、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价格违法行为。 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大房地产价格和相关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超标准收费、擅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