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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投诉食品占近一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 08:48 扬子晚报

  本报讯省工商局昨天公布了江苏5月份食品类申诉统计数据。食品类申诉量占商品类申诉总量的9.8%,比4月份上升了1个百分点。工商部门提醒,高温天气即将来临,人们在购买食品特别是冷饮时要注意外包装上是否有“QS”标志。

  申诉案例显示,扬州张先生今年4月在当地的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盒和路雪的可爱多六只装酸奶蛋筒冰淇淋,回家后打开食用时发现该冰淇淋已经与外包装粘连在一起,颜色发生
了改变且口感异常。张先生从超市回到家只需十分钟,以当时的气温,显然冷饮的融化并非因购买后外界温度过高所致,而是长时间处于非储存温度使然。张先生再仔细查看该冰淇淋出厂日期,发现竟然是2005年2月。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冷饮产品外包装上都必须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种类包括

冰淇淋、糕、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等,无此标志的冷饮不能上市。与冷饮同时执行该制度的还有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散装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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