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六一"玩具怪相多多 人民币当奖品违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 13:32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蔡恺 张炳辉 邵朝春) 昨日,厦门市翔安区工商局在“六一”前的儿童玩具市场专项检查发现竟有商家将人民币拿来当奖品,而且要用面额相同的币值兑现。

  在新圩中学附近,工商人员发现一家玩具店门口围了一堆学生正在参加所谓的抽奖。根据店家的规定,学生掏5角钱就可获得一张对奖券,刮开对奖券的涂层有一组号码,比对挂在墙上的中奖号,一旦中奖可获得相应奖品。

  工商人员发现:所谓的“奖品”竟然就是从100元、50元到10元、5角、2角等所有不同面值的人民币。商家解释说:奖品榜上的人民币标有相对应的号码,如果对奖券上的号码和奖品榜上的号码相同,就能获得对应的真人民币,最高100元。

  工商人员指出:这是违法行为。根据有关规定,未经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工商人员当场制止了商家的违法行为,没收销毁了用于抽奖的奖品榜和抽奖券。

  工商人员没收销毁了用于抽奖的奖品榜和抽奖券。在检查人员随便刮开的10多张抽奖券内,竟找不到一张可兑现人民币的奖券,看来要中小奖都很难。

  (来源: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