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玩具怪相多多 人民币当奖品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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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 13:3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蔡恺 张炳辉 邵朝春) 昨日,厦门市翔安区工商局在“六一”前的儿童玩具市场专项检查发现竟有商家将人民币拿来当奖品,而且要用面额相同的币值兑现。 在新圩中学附近,工商人员发现一家玩具店门口围了一堆学生正在参加所谓的抽奖。根据店家的规定,学生掏5角钱就可获得一张对奖券,刮开对奖券的涂层有一组号码,比对挂在墙上的中奖号,一旦中奖可获得相应奖品。
工商人员发现:所谓的“奖品”竟然就是从100元、50元到10元、5角、2角等所有不同面值的人民币。商家解释说:奖品榜上的人民币标有相对应的号码,如果对奖券上的号码和奖品榜上的号码相同,就能获得对应的真人民币,最高100元。 工商人员指出:这是违法行为。根据有关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工商人员当场制止了商家的违法行为,没收销毁了用于抽奖的奖品榜和抽奖券。 工商人员没收销毁了用于抽奖的奖品榜和抽奖券。在检查人员随便刮开的10多张抽奖券内,竟找不到一张可兑现人民币的奖券,看来要中小奖都很难。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