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我对日韩美等进口氨纶征反倾销保证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09:07 新京报

  征收比例为5.09%至61%

  本报讯(记者李武)昨起,我国内地开始对日本、新加坡、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出口我国内地的氨纶产品征收5.09%至61%不等的反倾销保证金。

  据悉,去年4月13日起,商务部开始对从上述国家和地区出口我国内地的氨纶进行反
倾销调查,初步认定上述国家和地区存在反倾销行为。决定从今年5月24日起对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氨纶产品时,征收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5.09%至61%的保证金。根据商务部的裁定,相关企业的具体征收比例分别为:日本OPELONTEX公司为13.87%,其他日本公司征收保证金比例为61%;新加坡英威达公司为11.50%,其他新加坡公司为61%;韩国除晓星株式会社、东国贸易、泰光株式会社三家公司外,其他都征收61%;台湾台塑旭弹性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为5.09%,其他为61%;美国所有公司均为61%.据商务部称,早在2004年,中国内地氨纶产能已达15万吨,而目前内地氨纶的总需求量不足12万吨/年,内地产量基本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然而2004年我国内地进口氨纶近4万吨,市场供应过剩,对内地相关产业发展造成了损害。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