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记账式(六期)国债发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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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02:43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今日从财政部了解到,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6年记账式(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本期国债实际发行面值总金额为305.6亿元,其中计划发行300亿元,根据有关规定甲类成员追加认购5.6亿元。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
本期国债期限7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62%,2006年5月25日开始发行并计息,5月30日发行结束,6月5日起在各交易场所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定。 这位负责人介绍,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5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13年5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在2006年5月25日至5月30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通过试点银行柜台发售部分的分销价格区间为每百元面值99.80元-100.20元。 (谢登科)(26C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