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高校服务性收费禁设小金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02:14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 邓琳) 高校私建服务性收费“小金库”的行为已被明令禁止。昨天,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这是三部委首次联合对屡禁不止的高校“小金库”做出明确规定。

  《通知》明确指出,服务性收费原则上也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收取,但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和核算,严禁由高校财
务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自立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据了解,在今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安排意见》中,也只是提到要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行为,并没有对“小金库”一事做出明文禁令。

  除此之外,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上,《通知》还规定,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高校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高校不得强行统一实行代收费,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并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通知》明确指出,高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行统一配备。

  “近两年,国家已经反复下文规范高校收费管理,但还是有学校的行为脱离政府规定范围的现象,造成高校乱收费屡禁不止。所以政府还应该在规范收费管理的同时,加强治理乱收费的惩处力度。”教科院高教所王怀宇对记者说。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