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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监控医院收费措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 09:06 中国经济时报

  见习记者郭海涛通讯员徐杨于杰天津报道近日,记者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为了有效防止大处方和不合理检查、治疗、用药、收费行为,合理降低药品收入在整个医药收入中的比重,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天津市卫生局今年将继续对各医疗单位药品收入占医药收入的比重、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每住院床收费水平三个指标进行控制,降低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医药收入的比重,平均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平将与去年持平。

  据悉,今年天津市药品收入占医药收入的比重将比去年同期降低1个百分点,控制在48.24%以下。其中,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医疗机构要降低3个百分点,增长幅度在4%至10%的医疗机构要降低2个百分点,增长幅度在4%以下的医疗机构要降低1个百分点。

  2005年天津全市平均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为138.13元。其中,2005年市直属、附属

医院每门诊人次费用负担为174.05元,比2004年的增幅下降了7.11个百分点,是五年来该项指标增幅最低的年份。今年全市平均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将与去年同期持平,但平均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超过去年平均增长幅度的医疗机构,收费水平要降低1个百分点。

  天津市卫生局表示,今年本市将继续对医疗费用实行指标控制。坚持“一单通”、“五坚持”、“五制止”等服务措施,严控一次性耗材使用,实行抗生素使用监测制度,会同

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对部分病种试行单病种收费,实现医疗价格公示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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