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执法人员违规罚款 潼关工商局副局长被停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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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 04:5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西安5月24日电(记者孙海华)针对媒体报道的“潼关工商高速路上乱收费”一事,陕西省工商局于昨日责成渭南市工商局立即对潼关县工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熊榜奇、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作出停职检查,接受调查、等候处理的决定。由该省工商、监察、法规、财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已赴潼关展开调查。 5月22日,《河南商报》以“潼关工商高速路上乱收费”为题,对部分河南巩义商户
本报记者今天在陕西省工商局了解到,该局也于近期接到群众举报,称潼关县工商局个别执法人员以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对入陕货车进行违规罚款。陕西省政府领导和省工商局领导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查处。据省监察厅初步调查:从去年8月至今年3月,潼关县工商局根据举报人举报,先后查处仿冒他人品牌电线案件9起,收罚没款14.25万元,上缴财政入库11.35万元,其余用于奖励举报人后补交入库。 在以上9起案件报告中包括媒体所报道的事件。报告称,该车所运5吨产品均系仿冒陕西立达电线电缆有线公司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责令其将拉运的电线拉回本地销毁商标,并罚款2.6万元。因6000元用于支付举报奖,处罚决定书实际写处罚两万元,给当事人实际开票和入库均为两万元。 经调查,潼关县工商局在查处违法案件中没有严格依法按程序办案,存在以罚代处、罚款放行和多收少开票据,并违反规定,采取了先用罚没款预付的办法支付举报人的奖励等问题。 媒体报道引起陕西省工商局高度重视,省工商局党组决定责成渭南市工商局立即对潼关县工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熊榜奇、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作出停职检查,接受调查、等候处理。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吸取教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