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正酝酿政策助民企出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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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08:34 经济参考报 | |||||||||
“匆匆走出去又匆匆走回来”,民企海外投资很受伤 “民企到海外投资,一定要有充分的前期准备。否则,肯定是‘匆匆走出去’,再‘匆匆走回来’。”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这样说。 在日前于北京举行的全国民营企业“走出去”促进与交流会议上,多位民企代表就
不能“匆匆走出去又匆匆走回来” 现在已成为“越南最著名品牌”之一的新希望,在刚到越南投资建厂时,发现远没有之前想的那么轻松,遇到了很多预想不到的困难。“一度我们想退出越南市场,但值得高兴的是,最终我们还是挺过来了。”刘永好说。 刘永好更愿意谈自己第一次“走出去”失败的教训。“1996年,美国最大的一家农牧饲料企业表达了用自己30%的股份与我们换股的意愿。我们算了一下,这30%的股份价值可折合人民币50亿元啊。我们非常兴奋,立刻飞赴美国与对方商谈换股事宜。但遗憾的是,双方经过相互深入了解后,换股最终没有成功。” 刘永好分析说,失败原因有两个:一是当时我们集团还是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管理模式都比较落后。“对方要求了解我们前三年的盈利纪录,但我们连合乎他们要求的账目都拿不出来。”二是对方是一个国际化的大企业,而我们集团当时仅局限在国内市场,双方落差太大。 “这件事给我们的教训是,‘走出去’前一定要有充分的前期准备。”刘永好说,“否则,肯定是‘匆匆走出去’,再‘匆匆走回来’。” 多部门酝酿新政助民企出海 “国务院多个部门正在考虑制订系统扶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如果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意见尽快反映,我们将提交给相关部门并负责协调。”主持会议的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胡德平说。企业“走出去”的管理,涉及商务、外汇、金融、税收、海关等多个主管部门。作为主管“走出去”的主要部门,商务部多年来一直积极推动民企海外投资。商务部部长薄熙来表示,商务部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推动民营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逐步实行备案制,逐步放宽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的行业准入,使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等。 与会的吴仪副总理明确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积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务,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开拓国际市场和海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据了解,此次会议由商务部和全国工商联共同举办,如此高规格、议题集中于民企“走出去”的会议还是第一次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商务部部长薄熙来等出席了会议。 不少与会人士指出,目前民企“走出去”正当其时。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民企具备了初步的国际竞争力,尤其是在我国比较优势较明显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竞争优势更为明显。 而与国企相比,民企“走出去”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认为,国际化正在成为许多民企发展的战略需要。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民营企业有着产权优势、机制优势和成本优势。“民营企业‘走出去’有浓厚的民间性,其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理念、行为方式较易为国际社会和海外合作方所接受,有利于在国际企业间建立平等、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黄孟复强调说。 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69.2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其中,国有大型企业继续发挥主导作用,非公有制企业逐步成为“走出去”的生力军。 “走出去”不应“上热下冷” 不少企业反映,政府为推动企业“走出去”,在宏观层面上如外汇管理、投资审批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改观,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因没有出台简化的操作程序和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走出去”依然门槛很高。 与中央部委的努力相比,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福建省外经贸厅和省工商联为会议提交的报告指出,目前,“走出去”工作在政府层面存在“上热下冷”的问题。他们经过调研后发现,地方一些党政部门对实施“走出去”战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主要表现在:认为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是硬指标,“走出去”是软任务;有的还认为企业“走出去”就是与招商引资对立,会减少当地的税收和就业等等。 本报记者:王小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