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货将十倍赔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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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02:51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通讯员 郭超云 王小华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鼓楼区工商局获悉,鼓楼区又新增14家诚信经营承诺企业。经营者销售假货,将十倍赔付。 据了解,诚信经营承诺企业将在店堂醒目位置设置“诚信经营”店堂告示牌,承诺
承诺书中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14种欺诈行为之一的,自愿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该服务的费用的十倍。这些承诺书将在消费者购物时,连同销售凭证一同交给消费者,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和检查。 据了解,去年11月24日,首批参与以店堂告示承诺诚信经营活动的16家“诚信经营”承诺单位授牌后,这16家企业、专柜在半年多的经营活动中,严格履行承诺要求,均未发现有售假现象,也未受到消费者的有关投诉。 14家承诺企业名单: 福州榕楼摄影视听器材有限公司、鼓楼区金威世家服装商店、鼓楼区九牧王服装商店、鼓楼区庆帅服饰店、鼓楼区法派服饰店、鼓楼区杉杉服饰专卖店、福建峰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鼓楼区晓乔服饰店、福州鼎力太阳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鼓楼区七匹狼服装专卖店、鼓楼区小厉鞋店、鼓楼区亚礼得体育用品商店、鼓楼区帝牌服装店、鼓楼区富贵百货商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