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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类价格违规 可举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 02:4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 记者昨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市民如发现“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等12类价格违法行为,可向物价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58)。

  这12种价格违规行为分别是: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依法降价处理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行为;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采取提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行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在接受价格监督检查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应当由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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