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良贷款:要驳斥也应反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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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07:22 经济参考报 |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负责人日前在接受采访时,严正驳斥了境外某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结论荒唐”的估计。他说,截至2006年第一季度,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继续保持“双降”,一季度境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总额为13124.7亿元人民币,远未达到该会计师事务所公布的9000亿美元。 面对13124.7亿元人民币与9000亿美元这两个相差悬殊的数字,笔者当然相信中国人
说到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有一个事实不能不提:在商业银行改制过程中,国家投入巨额资金“收购”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把一个个呆账窟窿填平,卸下他们身上的大包袱,为的是让各商业银行轻松上路。仅1999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第一次不良贷款剥离,国家就投入了1400亿美元,而几年之后,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又上升到了高风险状态,于是国家再次进行剥离、置换,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为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买单”,国有商业银行犹如一个永远也填不满的无底洞。 9000亿美元不良贷款的说法固然“结论荒唐”,而一万多亿人民币不良贷款的说法虽然符合目前中国银行业的现实,却掩盖了我们是如何达到这个“现实”的事实,以及国家为此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从这个角度看,我们要深刻反思。这种反思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认识到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在管理和经营上存在的问题,正是由于管理和经营不善,才导致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积重难返,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二是要认识到,既然是“商业银行”,就应该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经营的好坏、责任和风险应该由商业银行自行承担,而不应该依赖政府,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不能转嫁到政府的头上、老百姓的头上。 傅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