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改为土地使用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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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 10:02 经济参考报 | |||||||||
住房困难和高房价问题,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本人认为,国家应当将现行的一次性收取7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作法,改为逐年收取当年的土地使用税的做法,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可以大幅度降低房价,减轻人们的生活压力。住房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而且是人在年轻的时期就必须拥有的生活必需品。让年轻人一次性地承担70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债务,不仅提前承担了自己的未来债务,而且还超前承担了子孙的债务,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二是不花子孙的财富,也不付子孙的债务,公平合理地利用自然财富。三是
改革应当以人为本,应当尊重发展规律,维护社会公平。为此,本人建议国家将一次性收取7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改为逐年收取当年的土地使用税。 张治金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