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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失踪 告超市无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 09: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杨女士在北京万客隆超市内的美容院花数千元购买了美容金卡,本来准备享受终身无偿服务的她,没想到不到一年的时间,美容院就从超市中搬走了,至今杳无音信。同样有此遭遇的还有另外3个美容院的顾客。他们觉得自己受了欺骗,认为万客隆超市在管理上有责任,一起将万客隆公司告上北京市丰台法院,要求其负担他们的购卡费用。日前,丰台法院认定杨女士等4人起诉万客隆主体有误,裁定驳回了4人的起诉。

  杨女士等人在起诉状中称,2003年底至2004年初,4人在万客隆超市(洋桥店)购物时,分别被超市内米姿美容院服务员连说带劝拖进美容院做足疗,服务人员称该美容院所属北京米力兰护肤品有限公司与万客隆签有10年合同,并称购买美容金卡可享受终身无偿服务。于是,4人分别花了2000元到4000元不等的费用,购买了钻石卡、金卡以及相关的产品。2004年11月,北京米力兰护肤品有限公司与万客隆签订的一年合同到期,米姿美容院在未通知顾客的情况下突然迁走,去向不明。4人起诉万客隆公司,要求其退还产品费及购卡费。

  丰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北京米力兰

护肤品有限公司与万客隆公司签有租赁合同,使用承租房屋开办美容院,并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为原告提供足疗服务并出售美容卡的是北京米力兰护肤品有限公司,原告的损失结果与万客隆公司之间无明确的因果关系。原告起诉万客隆公司,主体有误,故裁定予以驳回。

作者:□ 王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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