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部分高档化妆品价格上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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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 07:00 辽沈晚报 | |||||||||
按照4月1日出台的新消费税政策,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的消费税征收由8%上涨到30%。虽然“高档化妆品”的定义还未最终明确,但近日,沈城一些商家销售的知名化妆品价格已有所上调,涨幅最小在5%。 昨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多家知名品牌化妆品价格已悄悄上涨。其中,某品牌的修护保湿乳液已由580元涨到680元,润肤精华露也由550元涨至650元。
另一品牌化妆品专柜的顾问张娜表示,她家的紧肤眼部精华素和柔皙防晒露也涨至550元和580元。“从5月1日就开始调整了,你说的价格都是老款了,这是刚刚上市的,价格虽然高了些,但功能也多了许多。”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部分商家对于“涨价”二字都十分回避,只是强调,虽然产品名称相同,但是功效较原来已有所增多。 尽管商家一直强调价格的上涨与产品的定位调整有关,但业内人士分析,这是消费税效应开始显现的现象。 辽宁省美发美容协会常务副会长佟庆忠表示,新消费税规定,原本按税率8%征收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现在将按照30%的标准征收。但如何界定“高档化妆品”是一个难点,既不能单纯从价格上划分,也不能从销量来判断。所以此次价格调整,不排除是商家担心更高的消费税而作出的“防备”之举动。 记者 常馨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