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限售流通股即将解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 02:33 京华时报 | |||||||||
深交所发布限售股份出售细则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为规范中小板上市公司股改后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记者昨天获悉,深交所将在今天发布中小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
据介绍,细则详细规定了限售股份持有人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如限售股份出售限制解除前应当向深交所报备并刊登提示性公告;持有、控制5%以上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每累计出售股份总数的1%时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也必须披露限售股份的出售情况。 细则禁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公告前出售限售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售限售股份可能涉及控制权变化时,须履行特别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 首只中小板股票基金准发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5月18日,记者从“中小板股票基金(ETF)投资报告会”上获悉,深交所和华夏基金、建行联合推出的中小板股票基金已经获得证监会的发行核准,并将于5月22日开始正式发行。基金发行结束,建仓完毕后,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据了解,中小板股票基金(ETF)最大特色在于投资高速成长的深圳中小企业板。由于采取完全复制的指数投资策略,中小板股票基金(ETF)的收益水平与指数保持一致,指数涨多少,中小板股票基金(ETF)就涨多少。投资个股,只有幸运地选中板块中涨幅最大的15只成份股,才可能超越中小板指数的收益率。建行作为中小板股票基金(ETF)主要发售机构,是我国内地首次全面参与发行ETF产品的商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