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国家林业局:台商将参与治理祖国荒漠化土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 09:15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王海坤北京报道国家林业局、吉林省政府和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5月17日在北京启动“台商参与祖国荒漠化土地治理大行动”,倡议并广泛发动台商参与祖国大陆防沙治沙、恢复草原生态,探索台商、当地政府与农民群众都受益的荒漠化土地认治管理模式。

  据悉,吉林省白城地区大安市将首批提供16万亩荒漠化土地供台商认治,认治土地的经营使用权50年不变。台商按每亩400元的标准缴纳认治费,取得国有草原使用证,经营使
用权50年不变,可以有偿转让由林业部门管理并治理的生态草地经营使用权。凡认治的荒漠化土地均可纳入生态草地建设范畴,享受每亩50元的治理补贴,可自行经营、委托经营,也可由林业部门实施管理和管护。认治荒漠化土地3年后,保证其林草覆盖率要达到85%以上。认治者在经营期内有收益权、转让权、出租权、赠予权和继承权。同时享受当地政府制定的招商引资、税收等优惠政策,允许被认治面积5%自由利用。在不破坏生态、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以发展养殖业、种植业、旅游业等。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表示,土地荒漠化是我国生态保护与建设中的一大难题。我国近年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荒漠化治理和防沙治沙,制定资金投入、利益分配、税收减免、财政贴息贷款、经济补偿、延长土地使用权的期限等多项优惠政策。国家鼓励广大台商投身祖国绿化事业、参与荒漠化治理。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将为台商投入国土绿化提供平台,调动广大台商参与祖国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探索出大家都受益的管理模式,使该项行动成为推动我国生态建设和国土绿化事业的一个创新性典范。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