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台商将参与治理祖国荒漠化土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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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 09:15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王海坤北京报道国家林业局、吉林省政府和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5月17日在北京启动“台商参与祖国荒漠化土地治理大行动”,倡议并广泛发动台商参与祖国大陆防沙治沙、恢复草原生态,探索台商、当地政府与农民群众都受益的荒漠化土地认治管理模式。 据悉,吉林省白城地区大安市将首批提供16万亩荒漠化土地供台商认治,认治土地的经营使用权50年不变。台商按每亩400元的标准缴纳认治费,取得国有草原使用证,经营使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表示,土地荒漠化是我国生态保护与建设中的一大难题。我国近年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荒漠化治理和防沙治沙,制定资金投入、利益分配、税收减免、财政贴息贷款、经济补偿、延长土地使用权的期限等多项优惠政策。国家鼓励广大台商投身祖国绿化事业、参与荒漠化治理。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将为台商投入国土绿化提供平台,调动广大台商参与祖国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探索出大家都受益的管理模式,使该项行动成为推动我国生态建设和国土绿化事业的一个创新性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