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整体竞争力偏低面临国际挑战
中国已经正式列出了广受外界关注的加入W TO《政府采购协定》时间表。中国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透露,中国将在2007年12月底之前,提交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清单,开始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谈判,他表示:“这是我们做的最大努力”。于广洲是在今天于此间召开的中欧政府采购研讨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面对国内外对中国广阔的政府采购市场的高期望值,于广洲谈到了中国政府采购市场面临的三大现实困难。他说:“首先,中国的政府采购体制还不完善。中国的政府采购体制才建立不久,还处在起步阶段,政府采购法制不够健全,政府采购专业人员缺乏,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不够协调。其次,中国目前的管理体制比较复杂,一些部门的职能存在交叉重叠的问题,部门之间协调的工作量很大。第三,中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还比较低,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缺乏国际竞争经验。于广洲对记者表示:“我们对W TO《政府采购协定》和发达成员的政府采购实践了解得不全面、不透彻,所以我们要加入该协定的问题就更加复杂,需要做好充分准备。”
《政府采购协定》(GPA)是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之一,该协定包含了非歧视义务、防止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则、最大可能竞争的采购方式、防止歧视的保障制度等内容。中国在加入W TO的时候作出将尽快加入GPA的承诺,但目前尚未签署该协议。针对于广洲的上述表态,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欧洲委员会委员查理·麦克理维告诉记者:“我对中国政府即将开始GPA谈判、争取在明年年底之前签署该协议的努力十分满意”,他还透露说,在晚些时候,中欧将正式启动第一轮欧盟———中国政府采购法规对话。
欧洲委员会内部市场和服务总司总司长亚历山大·绍布对记者表示:“据我所知,欧洲的企业希望获得进入中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机会,而我相信,中国的企业也希望并且有权获得进入欧洲政府采购市场的同等机会。庞大的政府采购市场拥有巨大的潜力,不能给双方企业提供进入这种市场并提高相互竞争力的机会,将会是我们的一大遗憾。”
于广洲认为,中国正在积极履行加入GPA的承诺,他表示:“我们首先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采购体制,2003年1月1日,我们实施了《政府采购法》,此后又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实施办法,目前我们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采购制度的框架体系。”
于广洲强调:“我们加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在加入《政府采购协定》前,认真落实最惠国待遇原则。我们已经制定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大量的政府采购信息可以在网上免费获得。凡是目前对外开放的政府采购领域,所有外国供应商均享受同等待遇,有同等机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
亚历山大·绍布对记者表示:“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贸易伙伴,而且从未忘记其对W TO的承诺”,他强调说:“作为一个成熟且负责任的贸易伙伴,欧盟已经准备好向中国提供援助,并且会尽量考虑中国的具体要求和利益。当然,我相信并期待中国也会考虑欧盟的具体要求和利益。”(17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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