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武汉公用事业开始特许经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 00:34 北京现代商报

   据新华社电武汉市政府新近审议通过一项决定,对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事业全面实行特许经营,引进投资者和经营者,以提高公共服务产品的质量。

  湖北有关报道说,由于公用事业投资渠道单一,现有的公用产品和服务难以完全满足市民需求。加上这些公用行业垄断经营,企业缺乏活力,政府补贴负担也越来越重。

  武汉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武汉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明确提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公共客运交通、公共信息网等公用事业,均可采用特许经营办法,经营期最长不得超过30年。

  关于特许经营的方式,武汉市提出以下三种:授予待建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权,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即BOT);授予已建公用设施经营权,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即TOT);在一定期限内,委托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办法还规定,如果特许经营者不按约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严重影响公众利益,行业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取消特许经营权,实施临时接管。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