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不达标可索赔全款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 00:00 东南早报 | |||||||||
北京装修工程实行“环保一项否决制” 早报讯今后,装修完成后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装修公司要负责治理,治理后还不达标的不能进行竣工验收,业主有权向装修公司索赔全部工程款。15日,记者从北京建筑装饰协会环保委获悉,北京市建委日前出新规,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装修工程实行“环保一项否决制”。
“环保一项否决制”要求承担装修工程的装修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工程中使用的装修材料负责。业主在装修前最好和监理公司签订合同,由监理公司作为第三方,对装修后的房屋进行全面检测,其中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将作为竣工验收时的重点。如果装修完成后经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那么装修业主有权拒绝竣工验收,责令装修企业整改,如果仍不能达标,业主可向装修企业索赔全部工程款和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相关负责人称,“环保一项否决制”是一项新出台的强制性规定,必须写入装修业主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对正规的装修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他说,如果装修工程空气质量不达标,该协会以及北京市消协等单位均有帮助消费者讨要正当权利的义务。“但那些通过熟人或者非正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的,因其本身就不具备法律保护条件,所以不在其列”。该负责人提醒装修业主,要想获得法律保障,必须找正规的、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装修。(京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