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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户不知咋交租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 09:28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郑丽颖) 东方时空购物中心(以下简称“东方时空”)所在场地的产权单位要求业户撤柜,他们将收回场地;东方时空则告知业户:如果业户不交纳租金,就视为业户自动放弃。他们将“撕毁”合同,抵押金也不返还。“如果交了租金,场地又被产权单位收回了,那可怎么办啊?”业户们感觉很为难。

  据了解,近日在东方时空购物中心做生意的业户,都接到了一张由东方时空购物中
心的房屋产权单位发出的通知,告知广大业户,东方时空是长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租用房屋开办的。但是东方集团违反合同约定,已经欠租金200余万元。为此,他们已经解除租赁合同,使用权收回。由于长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拒不迁出承租房屋,他们已经起诉到法院。因此,告知业户及时撤出避免损失。随后,东方时空购物中心也发出告知书,告诉业户他们和产权单位产生了一些分歧,不过他们会保证业户正常经营,而且他们的利益也将受到保护。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

东方时空购物中心共有200多业户,他们每个月在10日~15日交纳当月的租金,可是到了5月10日以后,业户就迟迟不交纳租金,因为他们都很疑惑,到底这租金还应不应该交纳,如果交纳了他们一旦撤出,损失谁来负担?而不交纳租金,东方时空购物中心又一再催租,表示一旦违反合同规定,不在规定的日期交纳租金,他们将不再返还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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