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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金陵(600621)独董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偏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 09:05 上海青年报

G金陵(600621)独董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偏低

  昨日,G金陵(600621)刊登关联交易事项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出让宜山路711号房产,后者支付给公司出让补偿费6350万元,该交易将增加公司盈利约1000万元左右。对于交易价格,独立董事匡定波表示,从房产评估报告看,还算合理;但参照上次杨高南路房产交易价格看,似乎偏低了一些。

  本报讯G金陵介绍,公司向仪电控股集团出让的宜山路711号房产建筑面积29786平方
米(实际评估面积31024平方米),房地产证权利人为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对于公司出售的资产,为何房

产权证权利人为受让方———仪电控股集团,G金陵的解释是,公司曾于1998年1月8日发布重大事项公告,通过上海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公司收购了上海无线电二十厂(即宜山路711号房产)的全部产权。该产权有偿转让价格为6016.5万元,抵扣职工安置费1516.5万元后,实际支付价格为4500万元。产权交易后,该房产权证尚未过户,仍在仪电控股集团名下。

  经上海上咨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项资产原值3723.42万元,评估价值为2269.95万元。经协商,仪电控股集团受让价格为6350万元,付款方式分三期支付。

  公告称,公司宜山路711号房产资产净值为1352.07万元,扣除税费后,实施此事项抵扣人员安置等费用后,预计利润将增加1000万元左右。

  对此,独立董事许晓鸣、方培琦、裴静之均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认为此次公司向大股东仪电控股集团出让宜山路房产,有利于公司现金流量的增加,解决长期以来的地产、房产权证两证分离的历史遗留问题。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受让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匡定波虽然也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但对交易价格表达了不同看法。匡定波认为,该地块内房产与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分属两家的现状迟早应该处理,所以进行转让是合理合法的,具备交易条件。关于交易的价格,折算约平均2081.5元/平方米,从房产评估报告看,还算合理;但参照上次杨高南路

房产交易价格看,似乎偏低了一些。

  (牛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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