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一辈子积攒一点钱很不容易,被企业以集资名义骗去以后打了“水漂”,其中的教训当然是多方面的。不过与其责怪农民贪图非法集资的高额利息,不如先找找有关部门对于农村企业集资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
企业集资有风险,特别对于经营不怎么稳固或者银行信誉不那么好的中小企业,其集资活动就更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何况,目前在我国不少农村地区,一些企业搞的
又是非法集资,他们假借各种名目把农民手中的一点积蓄骗走,然后就“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让农民独自承担非法集资所造成的苦果。
非法集资会有什么样的风险,政府部门和银行机构应该比农民群众清楚得多,所以一般的银行都不愿意将钱贷给还款缺乏保证的中小企业。一些地方,倘若在企业非法集资活动刚露苗头的时候,有关政府部门就对其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并及时将非法集资的风险告诉给广大农民群众,及时提醒他们不要轻易落入骗子的圈套,也许遭受损失的人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多。
问题在于,凡是非法集资比较猖獗的地方,政府部门对于此类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也是比较薄弱的,有的地方政府甚至直接或间接地支持或默许非法集资,给群众造成一种集资是合法和有保障的假象,使非法集资在一些地方相当活跃。
作为对维护一方金融秩序负有责任的地方政府部门,绝不可以被所谓企业集资所带来的经济活跃假象所迷惑,而看不到非法集资对群众生活、对经济发展造成的诸多危害,更不能坐视广大农民去冒非法集资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应该在尽量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种集资活动的监督与管理,为建设新农村提供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
如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