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银政联姻急刹车 亡羊补牢未为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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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11:0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银政合作贷款追溯来看,是国开行开发性金融的一种替代产品,对于地方政府以财政收入为担保的银政合作贷款协议,实际上存在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即政府是否有权力用其财政收入来为贷款提供担保? 实际上,目前大多数银政合作贷款的项目是出于经济建设性动机,即便是意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基建,一般已成为高成本、高投入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因此,用地方
当然,目前银政合作贷款比较兴盛,存在许多客观性的因素。银政合作贷款实际上是银行和地方政府抱团取暖的一种无奈。从地方政府的角度看,庞大的建设性投入靠有限的财政收入是难以支撑的,急需要银行资金的支持,通过与银行不断合作不仅可以融到资金,而且也不会带来即期的还贷压力。而对于银行来说,长期储蓄大于投资的宏观经济概貌,使得银行挤压了过度的货币流动性,据央行的数据显示,3月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31.8万亿元,而各项贷款本外币余额为21.9万亿元,简单地看存贷差约为10万亿元,在产能过剩的压力下,企业盈利水平趋降的情况下,向工商企业放贷的风险较大,房地产信贷又不断受到调控的挤压,能够释放巨额资金的项目不多,而恰好银政合作贷款可以缓解银行的货币流动性过剩压力,因此银行积极向地方政府发放信贷和授信的动机自然比较大。由此可见双方的合作都是自愿的。 然而,银政合作贷款不仅潜藏着金融风险,而且潜伏着较大的地方财政风险,同时用地方财政收入作为贷款抵押或担保又与当前的法律相悖,不利于国家财政由建设性财政向公共性财政转移目标的实现,因此银政合作贷款属地方政府的错位行为,理当受压。另外鉴于目前五部委叫停银政合作贷款时,已经有部分项目上马,因此有关方面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对此进行平衡,否则对已经签署的银政合作协议,行政叫停会破坏《合同法》效力,同时也将给合同双方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 (夏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