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客户告上仲裁庭,质疑其未执行独立审计准则
记者红菱综合报道
5月9日,享有国际四大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美誉的普华永道因审计失职,在上海被推上仲裁庭,被要求退还审计服务费170万元以及赔偿经济损失2亿元。推普华永道上仲裁庭的
,是我国第一个规模最大、启动最早的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的管理经营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外高桥)。
中国证监会对德勤的处罚结果还未公布,普华又被原来的审计客户告上了仲裁庭,并要求“天价”索赔。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又一次被推到了质疑的浪尖。
2亿保证金被挪用
5月9日,外高桥(600648.SH)发布公告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03年及200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并未严格执行《独立审计准则》,造成公司超过2亿多人民币资金被非法挪用。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要求普华永道退还全部审计服务费共计人民币170万元,赔偿申请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亿元,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和公司的律师费。
普华永道对上述两年的财务报表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但2005年6月20日外高桥公告称,公司到国海证券上海圆明园路营业部要求提取2亿多公司客户保证金未果,随即报案,后经公安机关查证,上述金额已经被公司原财务部经理黎明红和国海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金一敏挪用,一部分资金用于炒股,一部分资金转移至其他公司账上。
外高桥代理律师、小耘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小耘表示:“普华永道通过最基本的函证程序本应该可以发现证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被挪用,但由于其审计程序的操作失误,截至案发时,外高桥尚有超过2个亿的资金未收回。”
调查发现,其实在2003年末,外高桥保证金账户上的8000多万已经被挪用了,但普华永道在审计中并未发现。因此,外高桥在2004年又存入1个多亿,致使2个多亿的保证金全部被挪用。
据外高桥在公告中称,该公司分别于2003年和2004年与普华永道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普华永道对外高桥截至2003年12月31日和200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普华永道分别于2004年4月8日和2005年4月1日,为外高桥两个年度的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然而,2005年6月,外高桥发现公司存放在国海证券上海圆明园路营业部证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实际余额与经审计的公司2003年度和2004年度的报表明细账上的金额不符,且上述资金实际已经被挪用。根据上述事实,外高桥认为普华永道在公司2003年和200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未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并由此使外高桥蒙受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询证函出纰漏
据外高桥的有关人士表示,该公司经普华永道审计的2003年、2004年财务报表显示,外高桥2003年年底在国海证券存有保证金约9000万元,但实际上该账户内仅有3000元;外高桥2004年年底在国海证券存有保证金约2亿元,但实际上该账户内仅有2000多元。
据了解,导致普华永道没能发现有关保证金已被挪用的环节出在询证函上。上述人士指责普华永道没有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函证》中的有关规定,由其亲自收发询证函,而是通过外高桥的前财务部经理黎明红代劳。从而,给了黎明红与国海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金一敏串通欺诈外高桥以可乘之机。外高桥事后知晓,在上述两个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普华永道的询证函全部通过黎明红发出。(记者红菱综合报道)
(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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