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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卤肉制品抽查近九成合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06:23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省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上周组织对酱卤类肉制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3家企业生产的80种产品,合格7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5%。我省镇江一家企业生产的水晶肴肉因菌落总数超标上了“黑榜”。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复合磷酸盐含量超标、微生物超标以及亚硝酸
盐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中规定,除熏煮火腿(西式火腿)外的其它肉类食品中复合磷酸盐含量≤5克/千克。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的复合磷酸盐含量超标,复合磷酸盐含量最高的为6.7克/千克。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分别是标准限定值的14倍和1.5倍。上述国家标准还规定,亚硝酸盐的含量≤30毫克/千克。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的亚硝酸盐含量超出标准限值2.4倍。石家庄市众人食品有限公司去年底出产的“虹一”泡椒凤爪、重庆莉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浪汉”牛肉干以及镇江一家企业生产的水晶肴肉均因质量问题突出而被列入质量“黑榜”。

  质监专家告诉记者,酱卤类肉制品主要包括:酱肘子、酱猪耳、酱猪蹄、酱肉、扒鸡、卤鸡翅、凤爪等。消费者在购买酱卤类肉制品时,要注意一看包装、二看标签:包装产品要密封,无破损。不要在小贩处购买不明来历的散装肉制品,这些产品容易受到污染,质量无保证。选购加贴“QS”(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产品。产品包装上应标明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的产品标准、配料表等。(春宁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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