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刘泰山)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交易所今日同时发布了《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这是在股改取得重大进展时刻,交易所贯彻落实《证券法》、夯实市场基础制度、进一步推动市场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本次沪、深交易所新发布的《交易规则》制订主要围绕两大原则进行:一是适应市场日渐多样化的交易需求,引入差异化的交易机制、提供市价申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吸收并完善了在中小企业板行之有效的开盘、收盘集合竞价制度等;二是充分贯彻落实新《证券法》的精神,明确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的各种情形和相关监管措施,引入特别停牌机制,并为T+0回转交易制度、融资融券制度留下了制度接口。
新《交易规则》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相关业务细则另行公布,2001年8月31日发布的《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同时废止。相关负责人称,在《交易规则》正式实施前,交易所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市场宣传工作,并组织券商进行相关技术测试,确保规则顺利实施。
另外,经过近一个月的征求意见,上交所现已完成《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和《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的修改制定工作,并于今日正式对外公布,各上市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其条款进行相应增删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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