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拍摄审批争“权”也得明“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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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00:33 北京现代商报 | |||||||||
《无极》揣着2亿元票房走了,留下碧沽天池独自舔伤。建设部看不下去了,“风景区内的影视拍摄应严格限制”;环保总局坐不住了,“影视剧造景应环评”……接着,园林局、建委都跟着加入到《无极》引起的环保问题中来。自此,风景区拍摄电影的审批设置了层层关卡。 在整个事件当中,《无极》剧组始终扮演着众矢之的的角色。的确,无极剧组确实
从剧组离开到东窗事发,已经过去了半年多,如果当地相关部门及早采取措施或足够重视,也不会致使美丽的天池沦落成垃圾场一般的田地;再者,剧组有公函给当地政府,建材等物资委托拍卖并用于环境的恢复。这一层未尽之责,为何不去声讨? 我们看到,在建设部的53号文件中,关于风景区拍摄电影的监管审批机构几乎动用了所有有关的部门——多部门联动可能更强调“限制”,但是层层的手续中,会不会滋生层层盘剥的缝隙,不由不让人担心起来。 悉数以往的电影,涉及国家重点风景区的拍摄多是大手笔的影片。这一大手笔,既是影片的造景之宏大,也是耗资的巨大。众多管理部门挤进审批队伍,大家环保的担忧可以了却,商业贿赂这一新兴名词又隐隐浮现。 恐怕,有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制定可行的监管方案,才能让我们不再心生忧虑。 王晓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