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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节目要有所报有所不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 09:53 经济参考报

  不久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三人以收视率极高的某法制类电视节目为“教材”,从中学习犯罪方法并实施抢劫,被依法批准逮捕。

  法制纪实节目能够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我们的防范意识。媒体报道各种违法犯罪事件,也正是要提醒心地善良、品行端正的人们防微杜渐,远离犯罪。但是,一些法制类节目为了吸引眼球,提高收视率,过于详细地描绘犯罪手段,无意中成为一些犯罪分子开启犯罪
思路、学习犯罪方法的“活教材”。

  而且,一些法制节目对凶案现场的恐怖镜头,给心理承受力较弱的观众(尤其是孩子)的心灵造成了冲击。这实在是违反了新闻传播的初衷。每当我看法制纪实节目快要遇到血腥场面时,总是要紧张地催促年仅6岁的女儿转过身去,或者立马换台。

  我在想:电视台在制作这些节目时,难道没有考虑过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吗?

  传媒应该讲究真实性,但更应该遵守道德底线,应有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据报道,在“9.11”事件中,美国有一家电视台独家拍摄到了一个女孩从楼上跳楼的悲惨场面,在向公众播放时,电视中只播到了女孩出现在窗口呼救的镜头,然后电视黑屏8秒钟,以一朵玫瑰花代替了女孩在空中坠落的场景。我们的媒体在保证新闻真实的情况下,也应该做到有所报、有所不报。


 何勇海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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