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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利率上调0.18%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 08:15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安元】从本月8日起,5年以上公积金或公积金组合贷款方式的利率将上调至4.59%,此前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已经上调为6.39%。相比上次利率调整,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差增加到了1.8%。

  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从5月8日起已经正式执行新利率进行公积金贷款及公积金组合贷款。其中,对于2006年5月8日(含2006年5月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06年5月8日前已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者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2007年1月1日,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调整后的

公积金组合贷款利率上调了0.18%,对于每月还款金额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以20年20万元的
公积金贷款
为例,按照调整前4.41%利率计算,月还款额为1255.6元,而利率上调至4.59%以后,月还款额则增加为1275.04元,月还款额增加不足20元。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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