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容积缩水四分之一 遍寻答案无人理睬 新买的冰箱“睡”了4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 07: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编者按

  老百姓真的没处说理吗?

  想明明白白消费就真的那么难吗?

  冰箱的容积是多少?一个简单的数学题,居然闹上了法庭。这确实让人大惑不解。

  我们经常抨击的“行业潜规则”,冰箱容积缩水是否也在其中呢?

  眼前,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倘听之任之,我们就会在更大范围内,引起更多的置疑。

  我们无意指责谁。

  我们只是希望类似冰箱容积缩水这类事少发生一些,让百姓消费的更明白一些。

  “快4年了,我家的冰箱至今不明不白地撂在北京,等待检测。” 4月26日,专程从山西赶到北京的何家民对记者说:“为了弄清冰箱的容积问题,几年来记不清跑了多少地方,打了多少电话,家里的长途话费清单,加起来有几米长。”

  “家用冰箱冷冻室有效容积数量不足,这不光是我所买这台冰箱的问题,其实也是整个冰箱行业存在的问题。”何家民一直坚持自己的观点。

  何家民与冰箱的恩怨,还得从5年前说起。

  质疑冰箱容积缩水

  何家民是山西大同的一名下岗职工。2001年5月7日,他从山西省大同市神马西街五交化电器商场以19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著名品牌的BCD—220K冰箱。

  不久,他发现了一系列问题。开始是冰箱顶盖松动。经过联系,冰箱厂家派人上门进行了修理。不久,何家民又发现冷藏室门明显翘曲变形,厂家说可以调整。何家民认为,即便经过调整也难以达到满意的效果,于是拒绝了厂家的维修。

  经过多次交涉,厂家表示只能维修,不能调换。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何家民遂向当地的消协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进行检测。

  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较真的何家民从标准出版社邮购了一本《家用制冷器具冷藏冷冻箱》的图书,对照冰箱的使用说明书,认真地开始了研究。

  这一查不要紧,何家民说,了解了标准之后,他发现了更大的问题。冰箱使用说明书上,标注了冷冻室有效容积为95升,并注明“冷冻室采用抽屉分隔储物,互不串味”。何家民说,他多次测算,发现冷冻室3个抽屉的容积最多只有75升,与说明书标注的95升相差20升,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外。“20升相当于一大桶水呀!”何家民认为,依据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冰箱容积严重缩水。

  为此,他找到商场。商场说,冰箱不存在质量问题,商场不可能把有问题的产品卖给顾客。他找到厂家,厂家的回答是:抽出抽屉,冷冻室有效容积就够95升,并解释说,根据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冰箱加入的抽屉,是为了方便用户使用的活动部件,可以取出不用,去掉时其冰箱的热学和机械性能完全合格。

  何家民认为,厂家的回答与说明书不符。抽屉储物,既可避免食品串味,又可避免食品与制冷板直接接触,冻结在一起;同时,开门时暖空气不易进入储物区,保冷节能。取出抽屉,不符合产品特点,属于非正常使用。退一步说,就是抽出抽屉,经过测算,BCD—220K冰箱冷冻室有效容积也不够95升。

  标准理解存在争议

  采访中,记者发现,问起冰箱冷冻室的有效容积,不少消费者都认为,有效容积就是抽屉的容积。

  何家民认为,依照说明书的说法,有效容积就应该只是抽屉容积。按照冰箱生产企业的解释,冰箱容积的标注和使用功能就互为矛盾了。

  而一些厂家则认为,计算有效容积时,要取出抽屉。

  那么,什么是有效容积呢?

  根据国家标准,有效容积的定义为“从任一室的毛容积中,减去各部件所占的容积和那些认定不能用于储藏食品的空间后所余的容积为该间室的有效容积”。而有关毛容积的定义为“冰箱门(或盖)关闭,内壁所包围的容积”。

  标准还指出,“测定有效容积时,各种元件、部件、装置的容积和那些认为不储存食品的空间容积都应从毛容积中减去”。“为了获得满意的热学及机械性能,因使用活动部件(例如篮筐、搁架等)而造成的不能利用的空间容积应减去”。

  就冷冻室有效容积问题,生产企业曾给何家民这样一个书面答复:“您所讲的容积不够问题,属于您所理解的国家标准,产品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标准以及标准的具体运用,只有制定标准的国家部门有解释权,也只有国家认可和授权的部门才有权检测和鉴定。”

  对于何家民的疑问,记者近日采访了有关专家。

  中国制冷学会秘书长潘秋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冰箱是通过模具批量生产出来的,按理说误差不可能这么大。具体到冰箱的有效容积问题,既然大家有争议,那么,还是由标准方面的专家解释为妥。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标准与质量研究中心主任焦叔斌对记者说,我国标准的制定,是用来指导生产的。除合同约定的以外,标准本身没有让消费者理解的义务。近年来,我国标准经历了很大变化,但由于方式、机制方面的原因,整体状况依旧落后。细化到冰箱的有效容积问题,应该由家电方面的专家负责解释,他也不好妄加评论。

  记者试图从家电行业的人士那里寻求答案,无果。

  “难产”的检测报告

  何家民在山西大同找到多家有资质的单位,希望能对冰箱冷冻室的有效容积作出检测,但都被拒绝了。无奈之下,他想到了北京。

  2002年6月10日,何家民将冰箱拉到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以下简称家电研究院)。

  何家民了解到,冰箱冷冻室有效容积的测算并不是一个复杂的技术问题,单从技术和设备的角度考虑,这样的检测一般不会超过3天。

  果然,当时家电研究院的有关负责人明确表态,3天内给出检测结果。

  填写了检验申请表和委托单,交纳了500元检测费,办完了相关手续后,何家民就开始等待结果。没想到,7月22日家电研究院作出了如下决定:“因何家民委托检验手续不全,解除委托合同,不予检测。”次日,研究院电话通知何家民:解除合同,取走样品。

  由于家里急用,何家民只好买了一台新冰箱。测量后他发现,新买的另一个知名品牌的冰箱,冷冻室有效容积同样存在20多升(说明书标称98升)的误差。

  北京的吕先生也做了类似的试验。对两个知名品牌冰箱的冷冻室抽屉的有效容积进行测算,结果发现,其数值与说明书标注的严重不符,一台误差18升,另一台误差11升。

  等不到权威部门的检测结果,何家民决定起诉家电研究院。他的要求很简单:出具检测报告,赔偿往返路费。

  但家电研究院辩称,他们内部规定,属于有争议的商品检验,要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才能进行。但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而接受了何家民的委托,所以不同意出具检测报告。

  2002年11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何家民胜诉,判令家电研究院自判决生效15日内,出具检测结论。

  家电研究院不服,提出上诉。2003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赢了官司的何家民并不轻松。由于家电研究院拒绝出具检测报告,何家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03年7月30日,家电研究院依然表示,根据《消法》有关规定,对何家民的冰箱无法进行鉴定。

  一份看似简单的检测报告,为什么如此“难产”呢?

  业内有关人士表示,容积之争,在某种意义上是利益之争。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目前我国电冰箱的社会保有量已达1.3亿台,年生产能力为2500万台左右,国内市场容量为1000万台。

  何家民的冰箱至今仍默默地躺在北京家电研究院。家电研究院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何先生的冰箱在他们的库房里保管得很好,如果何先生需要,他们愿意将冰箱亲自送回山西大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刘俊海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家电研究院受人之托,双方办理了委托手续,签订了合同,就得诚实守信,依约践行,尽快安排检测。担心由此而导致众厂家利益受损,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刘俊海指出,判决生效后,家电研究院仍然拒绝履行的话,消费者有权申请另外的权威技术机构进行检测,但由此而产生的所有实际费用,包括因违约而造成的二次损失、派生损失,对方理应承担。他呼吁,技术部门必须坚持科学性的原则,准确理解和把握质量的内涵和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检验和评价,正确引导消费,切实解决这一涉及亿万消费者利益的大问题。

作者:王惜纯/文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