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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制定八项措施迎台湾水产品入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 08:55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杨建平福州报道“对来自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输往福建,参照大陆自捕渔船做法,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这是福建省新推出的政策,并已于5月1日起执行。为此,福建省检验检疫局日前推出了八项具体措施。

  一是实行到岸前预约报检。对来自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在确定航线航程后,即可
凭公海自捕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复印件等资料报检,船舶到岸后补齐原件,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检疫证书。二是现场检验检疫做到人等船。继续实施“三个立即”:装载台湾水产品的船舶一经靠岸,立即卸往进口水产品专用仓库,检验检疫人员立即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立即放行。三是实验室检测做到随到随检。对台湾自捕鱼及鲜活农产品在报检的同时,立即通知实验室做好准备,样品一经送达即予开检;检验检测结果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或传真通知委托单位,以及时放行货物,书面报告事后补交。

  四是检疫审批做到专人办理。对申办进境活鱼、进境鱼苗检验检疫暂养场、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的养殖场,指派专人服务,现场帮扶,快速考核、并通过电子审批的方式以最快速度报总局核批。五是扩大进境水产品专用冷库的备案范围。将所有注册水产品出口加工企业的冷库列入备案对象,帮助其加快整改,建立HACCP质量体系,尽快达到进境备案冷库的要求。同时,加大力度帮助大型进境水产品专用仓库的规划、建设,为水产品为台湾水产品进境提供充足的库容。

  六是开设专人接听的热线咨询服务电话,备好台湾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水产品检验检疫流程图等的书面宣传材料,及时向涉台贸易企业解答有关进境活鱼、鱼苗检验检疫暂养场、临时隔离场的申办程序及要求等台湾水产品入境的检验检疫问题,并在报检大厅的触摸显示屏上公示。七是抓紧开展闽台鲜活农产品有害生物比较和风险分析研究,以及农残监数据收集与积累,以有针对性地实施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检验检测,做到科学快验快放。八是密切与台湾相关机构、企业和协会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决双方遇到的问题,促进良性互动,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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