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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风险加盟”是馅饼,还是陷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10:5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近日浙江省临安市下岗职工李某来到合肥市工商局包河分局,当拿回属于自己的3.3万元加盟经营货款时,激动不已。这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得从2005年3月说起,一直下岗在家的李某在当地看到一则诚招保健器材加盟经营商的广告。广告中写道“产品在市场开拓未成功,加盟商一年后可申请退货……”于是,李某认为这是无风险经营,毫不犹豫地拿出家里6万多元积蓄,来到合肥与安徽某科技公
司签订加盟经营合同,合同约定“产品在市场开拓未成功,一年后可退货”,并购进该公司各型号的产品。

  可是,由于该类产品市场需求的款形变化快,价格浮动大,再加上竞争激烈和经营不善,半年时间,产品没卖出去,还因前期店面投入亏损1万多元,很快商店关门,产品积压。李某赶到合肥,要求退货,该公司先是以产品生产商名称变更为由,百般推诿,后做出让步,但只能按原进货价的35%退货,这样一来,李某将亏损近2万元。

  李某就这样一趟趟往返于临安与合肥之间,无果。将此事投诉到包河工商分局监督管理科后,工作人员调查确认合同有效,并按照李某要求,最终促使双方达成退货协议。

  当前,各种加盟、连锁、联合经营广告遍布大街小巷,工商部门提醒急于创业的人们,在加盟时注意三点。一要对产品前景进行充分调研。二是选择成立时间长、实力强、诚信度高的公司,尤其是跨地区加盟,必要时可到当地工商部门咨询。三是出现问题要及时投诉。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

  ·汪斌 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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