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重罚才能塑造“企业公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10:5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在去年的苏丹红事件中,像亨氏、家乐福等跨国公司处理危机的措施可以说是相当轻率,甚至幼稚,与其平时鼓吹的做守法的“企业公民”精神的背道而驰,也与其在母国采取的态度颇有差距。为什么会如此水土不服?

  关键在于环境不同。企业生存于复杂的社会网络中,它不仅面临着政府的监管,同时也面临着社会的监管,比如舆论的监管。在目前的消费品市场上,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是企业最重要的竞争武器。企业已经为自己的声誉投入了巨额资本,其市场占有率及利润在很大程度上也正是来自其品牌的声誉。因此,企业的规模越大、品牌越响亮,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重就越大,企业也许就越脆弱,越是重视自己的声誉。商家自觉履行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这是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也是商家占领市场份额、增强核心竞争力的远期经营方略之一。

  但是这种自觉行为并不稳定。首先,它不是“因”,而是在严厉法制下一种“变相”的趋利行为,因为违法的成本将远远高于违法可能获得的收益。而且这种趋利的动机随时存在,一旦环境约束减弱,商家就可能越轨。加大违法成本,使得商家自律变成习惯、变为自觉行为,而且这种环境压力必须时刻保持在高压状态,才能保证企业不思想“倒退”。我想,上句话前部分应该主要针对国内的企业,而后半部分则是这次

苏丹红事件中涉及的跨国企业的真实写照。佳佳

  (卓珩/编制)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