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经济手段替代行政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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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00:33 北京现代商报 | |||||||||
尝到浪费的苦果后,“节约”开始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旋律。 昨日,“十一五”期间的煤炭行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出台,回采率也被纳为主要目标之一——全国煤矿资源回采率要达到40%以上。 回采率,顾名思义,将开采过的煤矿回采一遍,以达“物尽其用”。
我们可以从40%的这项指标推测的一个事实是现在的回采率没有达到40%。这让我们思考:物本以稀为贵,在煤炭如此珍贵,用完则竭的能源的开采上,为何会出现采一半,丢一半—如此暴殄天物的现象?如果技术方面的问题可以忽略不计,问题就出在“物稀而不贵”上。 煤炭资源是国有的,在过去国有财权的流转依靠行政指令划拨的年代里,企业取得煤炭资源的手段便是长期依赖国家无偿划拨,既然是无偿划拨,自然不能形成价格,没有价格自然也谈不上贵贱,没有贵贱也就谈不上珍惜与否。 所以,提高回采率之根本是让煤炭资源自身价值回归,让其真正“物稀而贵”。然而,给煤炭资源直接进行定价是成本很高的事,我们可以采用另外一个手段——间接给其定价。 征收矿产资源税是一个有力的手段,针对目前矿产资源税仍然偏低的状况,除改革现有矿产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法,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外,煤炭资源是否也可考虑和石油一样加征“暴利”税呢?另外,形成对企业的一套激励机制,让回采率高,对环境破坏小的企业在付出成本上远低于回采率低的企业也是可以考虑的一个手段。 当开源节流成为企业生存必须要直面的问题,我们也许并不需要一个客观的行政指标来督促企业节约资源。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