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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型汽车制造有章可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12:14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于亚光)出于环保目的,我国将制订低污染节能型轻型汽车国家标准。据了解,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完成《Ⅰ型环境标志技术标准 低污染节能型轻型汽车》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在国家标准委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将主要规定低污染节能型轻型汽车Ⅰ型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检验及判定,适用范围是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已批量生产销售的轻型汽车的Ⅰ型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此前,国家已发布一系列国家标准对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又发布GB 19578—2004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作强制性限制,并正在制订控制汽车污染的其他标准。该标准拟采取以国家标准为主要依据的原则,使主要项目能与国家目前对汽车产品实施的强制性认证结合进行,以便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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