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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批发门槛设定上议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10:3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民企老板诉苦:“玻璃门”政策看似开放实则“苛刻”

  “10多年来,针对民营油企的政策反复无常,我们受尽煎熬。”一家广东民营油企的总经理王康说。

  油企门槛太高了

  石油寡头与民营油企的竞争,不但实力悬殊,而且还包含着对未来无法把握的隐忧,其中之一是,对民营油企的政策性“逼宫”。2005年6月商务部颁布《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成品油批发企业的准入条件规定更加苛刻。其中引起最大争议的一条就是“拥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

  成品油批发市场的门槛包括: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起;2年成品油

零售业务;全资或控股的4000立方米成品油油库;30座自有或控股加油站。

  王康说,门槛太高了!如果这份征求意见稿通过,那么全国的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死掉一大批。没有几家民营企业满足条件,尤其是拥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这个条件,全广东没有一家民营企业能够拥有30座自有或控股加油站。

  被人诟病的38号文

  这使人想起了6年前石油圈内诟病的“38号文”。

  1998年之前,中国内地成品油市场还相对开放,对民企批发、零售成品油没有限制。当时全国成品油批发企业多达8500家,直接导致了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出现50亿元亏损。在两大集团的压力下,1999年,石油圈内著名的“38号文”(《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国办发[1999]38号)下发,国务院6次清理整顿国内成品油市场,要求国内各炼油厂(包括社会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全部交由两大集团的批发企业经营,不允许其他独立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存在。

  200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各地区新建加油站,统一由两大集团全资或控股建设。

  至此,在我国加入WTO前,成品油的批发与零售环节都已进入中石油、中石化的掌控中。

  2004年12月11日对外资开放中国成品油零售市场之后。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暂行办法使国企、外资和民企同等地获得了加油站的“独资”资格。同时,国内民营石油企业原则上也被允许进入批发领域。同年2月25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非公36条”),明确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石油行业。但是,“非公36条”出台后,国家迟迟没有相关配套措施和具体操作办法,政策没能落到实处。

  看似开放实际进不去

  “这种现象被称为‘玻璃门’现象,看似开放,实际上进不去。”一位石油批发企业经理认为。2005年6月

商务部颁布的“征求意见稿”,使民营油商再次感到窒息。“征求意见稿有很多不合理之处,批发是批发,零售是零售,没有道理要批发商建30个加油站。”4月14日,厦门海澳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林接受赢周刊记者采访时说,海澳集团除了有码头、油库和运输队外,还有10多个加油站,“如果纯粹是为了达到征求意见稿30个加油站的要求,我们不会增加加油站,这样没意义,不好的加油站只会给企业带来亏损。但是如果从整个企业的经营策略、发展的意义来讲,需要建加油站,或者加盟、合并、重组别的民营加油站,我们会考虑。”

  南昌中油兴能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黄强也表示,不考虑收购加油站。“如果征求意见稿最后获得通过,批发企业都必须有30家加油站,虽然我们是国有企业,但作为系统外的石油公司,我们也只有退出了。我们坐观其变。”

  武汉三丰

石油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大运说:“要收购30家加油站很难,目前我们还没有与别的民企联合以达到30家加油站的计划。”

  而接受记者采访的广东民营批发油企也都没有为达到30个加油站而采取行动。系统外社会批发企业普遍采取了坐观其变的态度。(赢周)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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