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汽车零部件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
本报讯(记者 胡占山 实习记者 王璇) 为加快我省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将我省建成全国最大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汽车产业基地,省政府日前出台意见,对汽车零部件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
我省计划经过5年努力,使汽车零部件企业数量超过1000户,建成国内一流的国家级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为此规定,零部件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或外资、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收购、兼并零部件国有企业,享受国有企业改革优惠政策。
鼓励扩大利用外资,自今年开始,对经营期10年以上总投资超3000万美元的新建外资零部件企业,原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3年内,可以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并购零部件国有企业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减员、人员安置和再就业等方面享受国企改制政策。
鼓励利用域外资本,凡进入我省的域外零部件企业,除享受我省已有的优惠政策外,给予域外企业和招商引资有功人员一定奖励。对年出口额超过500万美元的零部件企业,允许企业按出口额的1%奖励有功人员。
按照汽车零部件区域布局,我省将着力发展长春、吉林汽车零部件工业集群带,加快四平、白城、白山、辽源等市汽车零部件工业集中区的发展,支持公主岭、舒兰、伊通汽车零部件园(区)上规模、上水平。 (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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